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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理刑事被害人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刑事责任: 1.代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立案申请; 2.代理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诉; 3.代理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二)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1.申请查阅案卷; 2.向公检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 3.协助公诉人支持公诉; 5.协调刑事和解;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法律服务热线 王 莉律师:010-57127389 18911225148(电话及微信) QQ:973495608 邮箱:13522702600@126.com 李宏宇律师:010-57127589 18911295148(电话及微信) QQ:404431986 邮箱:13681225148@163.com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35层 邮编: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