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该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兵员征集法规,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依法应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所谓“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是指在征兵工作 中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掩盖真实情况的行为;所谓“接送不合格兵员”,是指将身体条件、文化条件和政治条件不符合法定标准的兵员接送到部队。所谓“情节严 重”,是指将有严重疾病或有犯罪行为的兵员接送到部队,以及接送多名不合格兵员等。

对于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此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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