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会(2004)10号)等有关规定,福州市建设局、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制订了《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建设局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六月四日 

  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 

  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会(2004)10号)等有关规定,特共同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凡进入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有形市场,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 

  三、福州市建设局应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作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必要审查程序。 

  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在中标结果公示阶段进行,查询申请人为招标人,查询对象为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 

  五、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台江区检察院)提出查询申请,因时间紧迫等原因不能及时办理书面申请手续的,可先通过电话、传真或互联网申请查询,事后应立即补办有关书面申请手续。 

  六、台江区检察院应及时受理招标人的查询申请,并在受理后3天内提供准确的书面查询结果。 

  七、招标人要在收到台江区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的3天内将查询结果报送福州市建设局。 

  八、福州市建设局对台江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天内向该院反馈。 

  九、招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因未向台江区检察院查询,致使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设工程活动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具体责任人员做出处理。 

  十、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 

  1、招投标活动中标候选人查询申请函 

  2、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 

  福州市建设局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二0一0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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