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抢夺罪 >>罪名解释 >> 抢夺罪
详细内容

抢夺罪

抢夺罪(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王 莉律师:010-57127389  18911225148(电话及微信)     QQ:973495608  邮箱:13522702600@126.com

李宏宇律师:010-57127589  18911295148(电话及微信)     QQ:404431986  邮箱:13681225148@163.com

传真:010-56409355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2号楼民生大厦18层

邮编:100026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