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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南京检方不予批捕虐童养母的四点理由

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4月3日,网曝南京9岁男童遭养母殴打。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李征琴故意伤害案的几点不捕理由》一文,全文1800余字,详细解释了对李征琴不予批捕的四点理由。

4月3日,网曝南京9岁男童遭养母殴打。经南京警方证实男童养母李征琴因学习问题用抓痒挠、跳绳抽打养子致其轻伤,李征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4月16日,浦口区检察院就是否批捕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出席听证会的19人中,除7人未作明确表态,其余12人均建议不予批捕。据了解,多数与会者出于对孩子今后的身心健康考虑不建议批捕。

在听证会上,李征琴委托辩护律师发表了致歉信,“日前因孩子犯的一个小错误,我一时情绪失控,将孩子打伤,事后我非常后悔,并感到深深的自责。”致歉信中,李征琴向孩子、亲生父母及社会公众道歉,并表示将用关爱弥补过失。

孩子的生母张传霞是养母李征琴的表妹,得知表姐没有被批捕后,张传霞表示,“这对孩子和我来说都是个好消息。”虽然孩子仍希望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但事发后到现在,她始终没有和孩子养父联系。

对于表姐的道歉,张传霞表示接受,“这件事对她来说是个教训,我相信她以后肯定不会再打孩子了。”对于孩子的未来,张传霞说她需要再等等,“毕竟孩子希望留在南京上学,我们老家的学校,6个班就70个孩子,和南京的条件没法比。”

浦口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联系了孩子的养父和生母了解情况,针对孩子的心理辅导一直有一个工作组在开展。今日,浦口区政府、民政、教育等多部门将会对孩子未来的生活学习进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检方:不批捕的四点理由

昨晚9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李征琴故意伤害案的几点不捕理由》一文,全文1800余字,详细解释了对李征琴不予批捕的四点理由:

一、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并不等同于刑事处罚。本案中,李征琴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逮捕仅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逮捕不会影响对其刑事责任的认定,逮捕并不意味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刑事处罚,不逮捕也不意味着宣告犯罪嫌疑人无罪。

二、对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李征琴无逮捕必要。目前全案基本证据已得到搜集、固定,不需要再通过对李征琴采取羁押的方式进行调查取证。

三、李征琴为了教育子女采取了不当的方式,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与其他故意虐待、无端殴打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差异,其主观恶性也相对较小。

四、不批准逮捕符合各方当事人意愿。本案被害人向我们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被害人亲生父母向我院表示不希望批捕李征琴。

来源:新京报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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